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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原告与于某在廊坊顺驰经纪有限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某将新益小区一处房屋出售给原告,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7年4月8日,于某突然离世,且截止于某离世前,于某也尚未取得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书。于某离世后,原告多次与于某的继承人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无法取得上述房产产权证书。且因涉案房屋无产权证书,按照税法规定原告将支付高昂的税费(差额的20%)。

    通过律师与审理法官、执行法官、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等处的沟通协调,历时10个月,原告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书,且仅支付了基本税费。除此之外,通过律师的努力帮助原告节省了高达14万的税费。邓庞辉律师成功运用专业所长和不懈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繁重的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