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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其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安新、容城三县及周边部分区域。消息一出,这三座位于京津冀腹地的小城立刻成为全球关注焦点。消息传出后,吸引大批购房者赶赴雄县、安新、容城三地。


        4月3日,在雄县中心区一个十字路口的西南角,“鑫城”地产销售中心门前人头攒动。售楼处已经查封,当地政府部门的车辆正在用高音喇叭播放着警示,告知前来看房的人“房是住的不是炒的”,违法违规售房购房行为,双方当事人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实际上,好多迎合市场动向、想要谋取巨额利益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为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因此针对目前的炒房行为,律师向购房者提示以下风险:

贴士一:不要完全相信中介

中介为了实现其利益,可能利用各种手段诱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从而达到尽快收取中介费的目的。比如在合同中加入不公平的条款或是向客户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 为此提醒消费者,要及时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一些存在疑问的情况。另外,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中介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贴士二:房屋所有人一房二卖
    当事人双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未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没有进行产权过户,因房价上涨过快,任何人都无法阻止房屋所有权人“一房两卖”的行为。即便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物权并未发生转移,所有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屋卖给其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合同有效,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但生活中我们因为买房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远远不是支付一定的补偿就能弥补的。因此买家不要以为双方私下签署协议就万事大吉了,要即时与产权方办理过户手续,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贴士三关于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有大量的小产权房打着新民居旗号,鱼目混珠。生活中,在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房屋所有人面临巨额利益时,有可能会以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收回房屋。

贴士四:房屋存在权利瑕疵

       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其次要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如有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被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购房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仍要购买,最好有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如果房屋是共同共有,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这些问题购房者需要谨慎对待。

     贴士五:关于户口迁移

     如果买房人需要在购买房屋中转移户口,就需要注意该条款的约定,一旦卖房人由于各种原因迟迟不能将户口迁出,就会导致买方不能完全实现购房目的。买卖双方应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如迁移户口的期限,卖方如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贴士六:及时进行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政策的出台,必然引导投资的走向,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希望能够谨慎、理性的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对楼市波动较大、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部门和责任人将约谈问责,因此不论投资热点转向哪个地区,我们在炒房狂热的背后还是要保持理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以上几点并不能囊括所有房屋买卖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来我所与专业的房产律师交流讨论,我们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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